股票成交规则及股票如何撮合成交解读
当券商收到投资者委托需求的时候,委托书填写完毕以后,应该马上会给证券交易所经纪人下发执行委托通知。因为买进或者卖出一种证券的客户并不是只有一家,因此他们便采用两边拍卖的方法来进行成交。在国内的话,证券交易所采用的双边拍卖形式是通过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的方式来实现的。
成交的基本原则
一、价格优先
它主要指的是以较高价格进行买进的话,其申报优先满足较低买进申报。如果是卖出的话则是相反,也就是较低卖出申报优先于满足较高卖出申报。如果价位相等的话,哪个先申报则优先。
二、时间优先
这里指的是成交时间优先排序原则,如果是口头唱报竞价的话,则按照中介经济人听到的次序进行排序。如果是通过计算机终端进行申报竞价的话,则会按照计算机所接收到的时间进行排序。处于板排竞价的话,则按照中介经纪人所看到的次序排列。最后,如果不能进行区分的话,则需要通过中介经纪人来进行抽签抉择。
三、决定原则
如果是口头唱报竞价,当最高买进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一致,即成交。如果是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的话,排除前面规定以外,当买或者卖所申报的价格高或者低于卖或者买的申报价格的话,会通过双方申报加的均价中间价位。如果买方与卖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的话,当天最近一次成交价或者当时显示的价格价位。
最后,需要给投资者强调一下的是,如果买卖委托成交以后,不能改变与反悔。处于还未成交之前,支持撤单操作。其撤单流程,跟买卖委托的流程大致相同。关于股市交割的含义及流程就讲到这里,不清楚的朋友建议认真学习与掌握。